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环办〔2009〕56号)要求,为加强全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推进环境监测质量制度建设,强化环境监测基础能力,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水平,努力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专项行动,并制定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实施方案》。现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将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一并转发,请遵照执行。联系人:省厅计划处海付恒0371-66316278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陈静0371-66343226电子邮箱:yewushi@yahoo.com.cn附件:1、河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09—2011年)2、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二○○九年七月二日附件1河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使《行动计划》的实施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是省环保厅每年对18个省辖市环保部门进行检查,同时,对各市分别抽查1-2个县级环保部门;各省辖市环保局每年对所辖县级环保部门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各级环保部门的质量管理情况,进一步推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省级环保部门每年培训不少于1/3市级环保部门的相关人员;市级环保部门每年培训不少于1/3县级环保部门的相关人员。三是组织开展全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竞赛活动,积极参加国家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活动。四是不断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检查(一)检查内容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包括对各级环保部门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的情况,特别是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设置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计量认证情况、国家标准分析方法采用率、标准样品配套率等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等。2、《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各级环保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落实《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手段和技术措施,特别是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情况、合格证的管理,监测机构的持证上岗考核率、抽查率、人员培训率等。3、在用环境监测实验室主要分析仪器设备和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水质、空气)的情况检查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仪器设备使用规定的执行情况,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期检定、档案管理等情况,仪器设备的准确度等,逐步建立环境监测在用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制度。4、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结合省厅每年下达的《全省环境监测任务》(省厅1号文)和下发的《河南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组织对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2009年抽取10%的环保重点城市进行水质109项全分析,2010年、2011年按照环保部有关要求开展监测。每年组织对地表水自动站、空气自动站进行现场对比监测;每年组织对10%的地表水国控断面,国控、省控废水(废气)重点污染源(含火电厂)、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湖库进行抽测分析;每年对10%省辖市的城市噪声监测点进行抽测。各省辖市参照上述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的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编写年度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总结报告,并提交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二)检查方式省环保厅每年对18个省辖市环保部门进行检查,同时,分别抽查1-2个县级环保部门;各省辖市环保局每年对所辖县级环保部门进行检查。检查工作按照单位自查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进行。1、单位自查省、市、县级环保部门应按照《行动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自查,填报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并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现场检查。2、现场检查省、市环保部门组成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看档案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