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职工生活区社会化治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办发号)、《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后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府厅发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市属改革国企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长期以来,家委会作为企业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所在企业和政府的指导下,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家委会现状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和不断提高的管理水平已不相适应
将家委会改制为社区居委会及其他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管理移交当地政府,纳入社区管理,对于完善居民自治功能,扩大基层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整个国企生活区社会化管理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类指导,合理调整,便民宜管,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工作要求,本着“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企业协助”的工作原则,完成我区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后职工生活区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任务
三、移交的主要形式1、家委会移交
对成建制的家委会移交并改制为社区居委会
由家委会所在企业单位与所在街办充分沟通后提出申请,区民政局负责提出意见并报政府审批
2、生活区移交
对未设立家委会的职工生活区,各街办(镇、场)要结合本地实际,将生活区纳入到当地社会化管理范围
本着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便于资源开发,以街巷道路地缘为主、户数服从地缘的原则,结合原有社区情况,对家属生活区进行合理划分
需要进行社区划分的各街办(镇、场)将划分方案报区民政局审核后,统一报政府审第1页共3页批
职工生活区规模在500户以下的,成立居民小组,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