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组织机构组长:郑志良副组长:赵国印、李东义成员:王艳阳、李鹏宇、郭利军、靳金贵二、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统一组织、领导、协调、督促全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机构
工作制度如下: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等
2、统一领导全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业务保安和安全监察工作
3、研究、决定企业安全工作的方针目标、措施及考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4、审查并监督实施安全措施计划和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计划
5、负责解决安全设备、防护器具的问题;组织企业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防止工伤事故、职业病和中毒事故的措施
6、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检查和总结全处的安全工作,分析、预测本处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对下月的安全工作作出安排
对为安全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作出表扬和奖励的决定;对安全生产搞得不好的部门和个人及事故责任者作出给予批评、处罚和处分的决定
必要时召开全处职工大会
7、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工作会议,按《电力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分析、布置、检查全处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工作,对重特大事故的防范、处理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8、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收集生产安全信息,掌握安全动态;审议和采纳群众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表彰和推广有利于安全生产的革新活动
9、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10、凡属重大生产和人身事故,安全生产委员会组长、副组长必须亲自组织事故调查,主持事故分析会,制定防范措施,并按规定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11、各业务部门每月要将本系统的重大安全问题和整改情况以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