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街安字[2011]18号长辛店街道安委会关于印发街道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单位:为确保丰台区党代会和人代会顺利召开,确保“元旦、春节”来临前、节日期间和节后辖区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一般性火灾事故、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根据丰台区安委会会议精神和《丰台区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长辛店街道辖区实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研究制定了《长辛店街道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和辖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的工作部署,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严格执法,曝光一批、处罚一批、停业一批、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长辛店街道辖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本次专项行动按照“部门联动、属地配合、综合检查、强化监督、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开展
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通过细致检查,严格督查,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任务落实到位
三、组织机构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领导专项行动的开展
组长由王文遥部长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马长起、街道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乐甫担任;成员单位包括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一)部署阶段:12月中旬
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制定和印发“护航”联合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对街道“护航”联合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各牵头科室、职能所队和各社区居委会及辖区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本本单位、本辖区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督查内容、协同单位、实施步骤、注意问题和工作目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