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北企业集团绩效考核方案(草案)第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为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激发广大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高工作绩效,保障总公司利润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生产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具体如下:一、考核依据以年(月)度预算为基准,根据各有关人员责任分工不同,重点考核与个人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关键指标,采取短期考核(月度)与长期(季、年)激励相结合的办法
二、年(月)度生产经营预算每月18日前,由各生产经营单位提报次月生产经营预算;计统部以年度预算为纲领,结合生产实际及市场趋势,综合平衡各产品同行业先进水平和历史最好水平,编制月度预算,于20日前报总公司审核批准后,于25日前下发各单位执行
各单位以日、周、旬、月报的形式,及时反馈预算执行情况,由计统部汇总后上报总公司,以及时发现生产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采取整改措施,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基础管理考核由安全、环保、现场、设备、人力资源、计统等考核项目组成,各职能部门依据《综合检查实施细则》通过日常考核结合月度综合检查,对各单位基础管理进行综合考核、考评,以分值的形式出具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兑现
四、外部影响因素考核因外部因素造成产量无法完成,由计统部按总公司互补制度考核,按所影响产量的80%核算工资额
五、激励机制经年终(半年)决算,完成年度(半年)上缴承包额的,按考核办法补齐全年兑现额;超额完成年度(半年)上缴承包额的,按考核办法补齐全年兑现额,并按照超额部分的30%对单位给予奖励,由受奖单位拿出具体分配方案,上报总公司审批发放
六、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照上缴承包额(利润+折旧)50%、管理指标50%与基本薪酬挂钩考核
上缴承包额(50%)部分考核:1、亏损单位,按60%兑现;2、保本经营单位,按80%兑现;3、盈利但预算完成率在50%以下的,按90%兑现;4、盈利且预算完成率在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