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XX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5〕92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的通知》(贵政办通〔2018〕38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估指标细则》(2019年参考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财金〔2019〕37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完善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启动XX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力度,构建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信用联合奖惩为核心机制的信用监管体系;依托个人信用积分,推进“信易+”惠民便企行动计划,丰富信用建设宣传载体,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二、主要任务(一)夯实制度机制1.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议事机制。重新调整完善XX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梳理研究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市、区)也需完善相关组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市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2.进一步健全信用制度体系。转发国家签发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制度,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政务诚信建设、个人信用建设、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等系列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第1页共8页行、市文明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3.梳理编制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目录。根据国家出台的商品流通、出入境检验检疫、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税费缴纳、环境保护、优秀志愿者、炒信、财政性资金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统计、运输物流、农资、金融、电子认证、食盐、电力、天然气、房地产、保险、家政服务、贸易流通、对外经济合作、慈善捐赠、婚姻登记、公共资源交易、文化旅游、医疗秩序、科研、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等领域的44个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拆分梳理,形成本部门本领域奖惩措施清单目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大数据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网信办、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贵港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卫康委、市科技局、共青团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4.规范完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建立红黑名单目录清单,科学制定联合奖惩对象名单认定标准,建立完善金融、统计、会计、认证、商品流通、食品药品、税费缴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劳动用工、交通运输、能源电力、邮政电信、文化体育、建筑市场等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注体系。严格红黑名单认定程序,规范名单信息共享、发布,建立自主自新信用修复和退出名单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市文明办、市金融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文广体旅局、市住建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5.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各级各部门依据行业规定和参照国家、自治区制作信用承诺书,在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领域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全面推行审批容缺受理、主第2页共8页动公示、行业自律、信用修复等各类承诺。市场主体公示信用承诺书,并共享至“信用广西(贵港)”网站。(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