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根据人社部发〔2009〕182号以及湘人社工字〔2010〕131号、湘人社发〔2011〕6号、益人社发〔2010〕42号、益人社发〔201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以中央、省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政策为依据,以服务和促进我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卫生系统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激励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和绩效与待遇挂钩的原则,全面启动我区公共卫生服务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绩效工资的实施(一)实施范围和时间1、赫山区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共计4个,即疾控中心、区妇保院、区血防院、泉交河血防站,2009年10月1日在编人数为233人,2010年12月30日在编人数为250人,2011年6月20日在编人数为252人,2009年10月1日前退休人数为95人,2010年12月底为100人,2011年6月20日退休人数为102人
2、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计17个,即沧水铺、兰溪、泥江口、欧江岔中心卫生院,牌口、龙光桥、泉交河、黄泥湖、笔架山、八字哨、衡龙桥、新市渡、岳家桥卫生院,会龙山、赫山、桃花仑、金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9年10月1日在编人数为889人,2010年12月底在编人数为828人,2011年6月30日在编人数为805人,退休人数2009年10月1日退休人数为472人,其中事业退休251人,企业退休221人,2010年12月底退休人数为490人,其中事业退休261,企业退休229人,2011年6月20日退休人数为487人,其中事业退休260人,企业退休227人
3、绩效工资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10月1日(二)绩效工资总量及分配原则1、绩效工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