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学院内部管理,充分调动机关处室干部职工和教学系部教师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激发院内各单位的工作活力,强化全院教职工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工作遵循的原则(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二)注重实绩的原则(三)奖罚兑现的原则二、考核的范围和分块(一)考核范围考核的范围是院属各机关处室和各教学系部
院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执行
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的绩效考核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实施
(二)考核分块根据工作的属性和部门、单位工作特点将考核工作分为以下两大块:1
机关处室包括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财处、教务处、督导室、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部、后勤处、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
实习工厂(根据学院考核规定另行制订考核办法)2
教学系部包括资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贸社科系、基础课部
三、考核内容(一)机关处室绩效考核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实绩,内容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部门管理建设情况、师生公认测评情况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目标应根据学院年度工作及处室具体目标确定,一年一定
工作目标的确定要做到科学合理、积极向上、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各类指标应尽力量化(考核内容见部门工作任务分解表)
部门管理建设情况包括政治业务学习、班子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内部管理
师生公认测评情况包括教职工与学生满意度、领导满意度
主要测评处室履行职责与转变职能、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工作实绩与办事效果、公正与廉洁四个方面等
(二)教学系部包括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等工作的考核,具体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党团组织、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研与科研、学生教育、学生管理等
四、计分标准(一)机关处室考核总分值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占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