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绿色通道实施方案为充分利用公路两旁宜林地(基本农田除外)发展速生丰产林,实现公路绿化,建设绿色通道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原则和目标1、实施原则
统一规划,明晰产权,谁种谁有,合同管理,责任到人
公路两旁的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公路、交通和林业部门参与,实行统一规划
对于公路及公路两旁宜林地的流转(承包),原则上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如权属属于公路、交通部门的,由公路、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林权证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实发放
2、总体目标
利用3-5年时间,使国、省、县、乡道两旁宜林路段全部实现绿化
2005年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按照道路绿化要求,在国、省、县道路两旁,各建设1-2个路段长500-800米的绿色通道连片示范点;在乡村道路两旁,各建设3-5个路段长300-500米连片示范点
二、实施步骤3、广泛宣传
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速生丰产林的优惠政策和抓好绿化通道工程的重要意义
通过宣传,改变公路绿化由公路、交通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形成社会各界合力打造绿色通道的氛围
4、统一规划
为使公路绿化步入良性循环,对已到砍伐年限的速生林可以按砍伐规划要求,分段招标砍伐或由承包者自行砍伐,形成年年有树种、年年有树伐的良好局面
对符合砍伐要求的速生林,每年6月要制定砍伐规划,11月底前完成砍伐,并制定下一轮的公路绿化规划
5、创新机制
绿色通道工程必须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对道路两旁的宜林地,采取以下几种经营方式:(1)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宜林地流转给公路、交通部门或其它经济组织(含经营大户)承包经营;(2)按照“谁地、谁造、第1页共2页谁管、谁受益”的原则,由宜林地承包者实行统一品种、分户管理、自主经营;(3)按照股份制的原则,实行股份承包经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