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生产现场9S管理10.1.2非必需品处理制度制度名称非必需品处理制度受控状态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使生产现场无杂物,过道通畅,增大作业空间,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给整理工作的实施提供制度上的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现场非必需品的判定、处理、废弃申请及实施
第3条定义1.必需品,是指经常使用的物品,没有它就必须购入替代品,否则影响正常的物品
即使是必需品,也不可保存太多
2.非必需品,生产现场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使用周期较长的物品,另一种是对目前的生产或工作无任何作用,需要报废的物品
第4条清理非必需品的着眼点清理非必需品的原则是看该物品现在有没有“使用价值”,而不是原来的“购买价值”,同时注意以下着眼点
1.整理前须考虑的事项如下
(1)考虑为什么要清理以及如何清理
(2)规定定期进行整理的日期和规则
(3)在整理前要预先明确现场需放置的物品
(4)区分要保留的物品和不需要的物品,并向员工说明保留的理由
(5)划定保留物品安置的地方
2.对暂时不需要的物品进行整理时,当不能确定今后是否还会有用
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一个保留期限,先暂时保留一段时间,等过了保留期限后,再将其清理出现场,进行认真的研究,判断这些保留的物品是否有保留的价值,并弄清保留的理由和目的
第2章非必需品的判定第5条非必需品的判定步骤1.把那些非必需品摆放在某一个指定场所,并在这些物品上贴上红牌
2.由指定的判定者对等待判定的物品进行最终判定,决定其应卖掉、挪用、修复还是修理等
第6条非必需品判定职责为了高效地完成判定工作,根据对象物的不同分层次确定相应的判定责任者,如下所示
1.一般物品——由班组长初步判定,主管最终判定
2.零部件——由主管初步判定,经理最终判定
3.机器设备——由经理初步判定,总经理最终判定
作必需品也可以统一由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