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局西安供电段文件关于下发《西安供电段自轮运转设备运安系统运用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各科室、车间:为加强自轮运转设备运用管理,实现对轨道车辆运行和作业安全实时监控,全面提升我段轨道车辆安全管理水平
根据《西安铁路局自轮运转设备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运用管理细则(暂行)》的要求,结合段实际,特制订《西安供电段自轮运转设备运安系统运用管理办法(暂行)》并予以下发,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供电段自轮运转设备运安系统运用管理细则(暂行)2
西安铁路局车站名表西供动力〔2010〕94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附件1:西安供电段自轮运转设备运安系统运用管理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规定了自轮运转设备运安系统(含无线音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作业方法、管理要求
第二条自轮运转设备运安系统是轨道车辆保安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轨道车辆运用安全动态管理信息化、实时化、智能化、数字化的有效载体
具备了实现轨道车辆作业生产计划全流程网上审(核)批、关键作业环节和非正常情况作业全过程实时监控、应急抢险综合信息查询及全过程指挥、作业标准执行和监控制度的全过程跟踪落实、干部下现场动态管理以及轨道车辆设备技术资料、规章管理和运输生产综合信息查询等功能
第三条段各级轨道车辆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任职前要经过系统操作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第四条自轮运转设备运安系统(含无线音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更新、升级工作比照轨道车辆运行监控装置的检修标准执行,以确保设备正常运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自轮运转设备运安系统(含无线音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由段轨道车运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段长担任,组员由生产指挥中心、动力设备科、安全科、职教科、各车辆配属车间主管担任
第六条段轨道车运行管理领导小组各部门的人员配置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