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合肥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VIP免费

合肥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_第1页
1/8
合肥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_第2页
2/8
合肥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_第3页
3/8
合肥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一、《会计法》中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序号罚则内容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1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二)私设会计帐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一)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未造成国家税款或财政收入损失的,对单位处3000元至8000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造成国家税款或财政收入损失款额在10万元以内的,对单位处8000元至2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造成国家税款或财政收入损失款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对单位处2至3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至1.5万元罚款;造成国家税款或财政收入损失款额在50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处3至5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5万元至2万元罚款。(二)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三、四、五、六、七项规定未造成国家税款或财政收入损失的,对单位处3000元至8000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造成国家税款或财政收入损失的,对单位处8000元至2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至1万元罚款。(三)违反本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对单位处2万元至3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至序号罚则内容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1万元罚款。(四)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对单位处2万元至3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五)违反本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对单位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至3000元罚款。2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违反本条规定情节轻微未造成国家税款和财政收入流失的,对单位处5000元至8000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至5000元罚款;造成国家税款或财政收入损失款额在10万元以内的,对单位处8000元至5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至2万元罚款;造成国家税款或财政收入损失款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对单位处5万至7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万至3万元罚款;造成国家税款或财政收入损失款额在50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处7万至10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合肥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