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青岛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自查评定表生产单位产品名称:检查项目及检查要点(其中带“※”号的为否决项,其余为一般项)评定结果合格不合格(一)生产经营的规范性⒈所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否注册※⒉生产的产品是否超出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范围,产品及规格是否超出注册证的审批范围※⒊发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许可事项、登记事项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变更等审批手续
※⒋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
⒌产品包装标识、使用说明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与执行标准和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检查要点:符合以下2条为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1)检查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是否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限定内容一致
(2)检查产品包装标示是否符合产品执行标准和YY0466标准规定
⒍出厂的产品是否按规定附有合格证
(二)生产现场(场地、设备及生产过程)的规范性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实施细则》中的记录项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中的重点项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操作规范》中的否决项的符合情况※检查要点:以上三种规范中选其中适合的一种,检查其中有关场地、设备及生产过程中的记录项或重点项或否决项,应全部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⒉有净化要求的,YY0033标准的符合情况检查要点:检查空调是否正常开启使用,洁净车间的温度、湿度、静压差的符合性,人流、物流的符合性
应全部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实施细则》中的非记录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中的非重点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操作规范》中的非否决项的符合情况
检查要点:以上三种规范中选其中适合的一种,随机选其中有关场地、设备及生产过程中的5条检查项,有4条及以上合格,判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三)产品质量检验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