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第一篇通用电气第一章电工安全作业概述(理论培训4课时)1、电气事故种类分为触电事故、静电危害事故(会发生数千伏乃至数百千伏,高压引起火灾爆炸和登高作业而造成坠落事故,导致二次伤害)、雷电灾害事故、电磁场危害事故(会造成人体中枢神经系统、植物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损伤)和电气系统及设备故障危害事故(会引起火灾和爆炸、不正常带电、不正常停电)
2、电工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具有不低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国家规定相应的电工作业安全技术、电工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经培训合格方能独立上岗,持有证件的电工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复证才能继续作业
3、安全生产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人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准确
4、安全生产法规的特征:具有科技性、社会性、保护性、强制性
起着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促进生产和经济的发展及促进社会稳定等三大作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为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最高层级
《宪法》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6、《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是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7、《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这有利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有利于增强全民的安全法律意识,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
第六章第八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开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也按规定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擅自上岗的必须负法律责任
8、《安全生产法》第二章四十四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从业人员的八条权利和三项义务
八条权利有:⑴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