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纪要(06)上城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二○○六年六月十四日上城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七次会议纪要2006年6月14日,上城区召开第七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上城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主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方本成,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陈浩然、区总工会主席周勤,以及三方协调委员会其他成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祝宝明、科长陈富然;区发改局副书记兼工会主席鲁军、副局长王沪东;区安监局局长王汝雷;区商旅局副书记兼工会主席沈贵发;区建设局副局长陈勇;区工商联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玉珍;私营企业协会陈粤等出席了会议
区城管办、区发改局工会、区工业基地工会、区商旅局工会、区卫生局工会、湖滨街道总工会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以及三方会议办公室成员共10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区总工会副主席陈小明同志主持
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一、区总工会副主席陈小明首先传达了杭总工[2006]53号文件《关于开展集体工资协商“要约行动”的意见》精神
会议认为,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新的工资分配决定机制,用合同的形式规范市场主体的权力和义务,平等地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平等性和契约性
开展集体工资协商“要约行动”有利于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市政府《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合理公正、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宣传发动、搞好指导服务、抓好检查监督,扎扎实实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争议仲裁科陈富然科长通报了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223号令《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我区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情况
会议认为,我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区领导的重视下,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