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纪要(06)上城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二○○六年六月十四日上城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七次会议纪要2006年6月14日,上城区召开第七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上城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主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方本成,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陈浩然、区总工会主席周勤,以及三方协调委员会其他成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祝宝明、科长陈富然;区发改局副书记兼工会主席鲁军、副局长王沪东;区安监局局长王汝雷;区商旅局副书记兼工会主席沈贵发;区建设局副局长陈勇;区工商联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玉珍;私营企业协会陈粤等出席了会议。区城管办、区发改局工会、区工业基地工会、区商旅局工会、区卫生局工会、湖滨街道总工会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以及三方会议办公室成员共10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区总工会副主席陈小明同志主持。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一、区总工会副主席陈小明首先传达了杭总工[2006]53号文件《关于开展集体工资协商“要约行动”的意见》精神。会议认为,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新的工资分配决定机制,用合同的形式规范市场主体的权力和义务,平等地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平等性和契约性。开展集体工资协商“要约行动”有利于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市政府《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合理公正、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宣传发动、搞好指导服务、抓好检查监督,扎扎实实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争议仲裁科陈富然科长通报了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223号令《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我区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情况。会议认为,我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区领导的重视下,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发改局、区工商联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大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经营者、劳动者、工会干部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比较好的社会环境方面;在抓湖滨、望江两个街道区域性试点,初步形成“党委领导、行政联动、工会运作、人大监督、企业执行”规范运作机制和“二级、三方”协商机制,确定建立定期增资机制、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范围,促进面上稳步推进方面;在组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强化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书面审查,严格把好质量关方面;在不断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工会、工商联(商会)等三方作用,经常相互沟通情况,协调行动,指导督促,共同推进方面;在开展评比表彰活动,运用典型引路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对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提出了三条目标措施:1、逐步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重点推动非公有制重点骨干企业包括转制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进一步完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逐步推广,同时积极准备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3、培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提高队伍素质,发挥队伍作用。三、区安监局局长王汝雷通报了我区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和主要存在问题以及下步工作重点。会议对我区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以预防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做到摸清底数健全资料,根据对象开展培训,突出个性落实责任,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自查自纠积极整改,有效地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表示充分的肯定。针对安全生产工作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会议认为下半年要继续围绕事故次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和五个转变上跨出实质性步子。尤其是在抓好全员培训、强化宣传教育、推进企业达标、加大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完善救援体系、加强部门配合等方面有新的作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四、区城管办沈武洪副主任通报了上城区背街小巷改善工程开展立功竞赛活动情况。会议认为我区各背街小巷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