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水上交通整治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深刻汲取“8
16”马和汽渡沉船重大事故教训,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增强水上交通安全防控能力,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减少水上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渡口、渡船、渡工安全管理,杜绝渡船不适航,轮流、超龄、残疾人摆渡,私渡、农用船载客等非法营运现象的发生,全面增强我县渡口、渡船、渡工安全管理水平,避免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整治内容(一)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好管理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和制度,并在现有的以乡(镇)政府、开发区负责制为核心、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向渡口所在地的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延伸,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到村、组和个人,进一步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第1页共2页管理责任网络
(二)渡船安全管理情况
渡运船舶和汽车轮渡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与船舶登记证;渡船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