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政全年工作总结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年工作总结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总体情况(一)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研究部署。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对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几次研究和部署,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统一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务院确定的医改近期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我们深刻理解到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这是一项惠利于民的医改新举措,切实增强了完成这项惠民任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大宣传。卫生局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帮助基层卫生人员尽快熟练掌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制度、药物配备、采购、管理和临床运用规范。三是总结经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多个环节,影响到相关利益格局的调整。为了稳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旗卫生局多次赴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积极稳妥的解决制度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调整完善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四是推进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原有考核、管理、服务和运行体制机制的全新变革,是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内容之一,因此,伊旗作为鄂尔多斯百万人口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战略核心区,应充分发挥中心带动作用,在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起到试点示范作用。为了加快推进我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当前,已出台了《中共XX县区委员会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X县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等。(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一是认真落实了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制度。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全旗25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旗直医疗卫生机构有4个,苏木乡镇卫生院有14个,社区服务中心有2个,社区服务站有5个)已从3第1页共29页月10日开始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严格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原有库存药品全部按原购进价销售。其他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加成不得超过购进价的15%,所有零售药店都要配置和销售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二是规范药品费用补贴工作。按照医改政策要求,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后,收入减少部分由政府列入年初预算予以补贴,其中年度补偿西药按上年“零差率”销售药品总额的15%、蒙中药按上年“零差率”销售药品总额的25%予以补贴。经测算,在2009年药品销售的基础上,今年我旗用于25家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补贴费用约550万元。各医疗卫生单位按季度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经卫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审定后,旗财政按审核后的结果给予补贴。现已对3-11月的运行情况进行核算,需旗财政补贴376万元,款已拨付到位。三是完善药品采购和配送机制。成立了旗医疗机构药物采购配送领导小组、资金监管领导小组,设立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管理中心,旗医院已经按照自治区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规定,实现了药品网上采购,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仍按原购药途径采购药品。三是强化药品质量监管。整顿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重点加强对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在基本药物经营、使用各环节上的全程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一是考核药品零差率情况。今年十月十一日至十四日,我旗卫生局对所辖的各卫生院和社区服务站进行常规季度考核,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实施药品零差率情况进行了考核。二是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层部分)》、《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基层部分)》的培训工作。根据文件精神,按照卫生部的培训大纲,今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对旗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进行了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保证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药品采购和配送机制。尽可能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第2页共29页的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基本药物执行自治区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但是很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