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事厅文件湘人发[2009]17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的应用能力,现就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从2010年1月1日起,我省凡申报评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获得2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聘高级(含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所获合格证书作为其中报评审高、中职资格时的参评(或初任)资格条件之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的参评(或初任)资格条件之一;对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该考试合格成绩作为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已获得的合格证书在再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均有效
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可顶替一个科目(模块)
二、原人事部国人厅发[2005)96号文件明确规定,目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25个科目供考生选择(详见附件),为避免功能相似科目被重复选择,在规定中标明“考生任选其一”的考试科目,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有效科目
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免试条件仍按湘人发[2003)39号文件执行
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掌握新的信息技术,是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并提前做好相关培训与考试准备工作
附件:考试科目编码表
二00九年二月五日主题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通知湖南省人事厅办公室2009年2月5日印发附件:考试科目编码表代码科目名称备注101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考生任选其一102中文WindowsXP操作系统201Word97中文字处理205Word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