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规划的概念环境规划是指为使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把“社会-经济-环境”作为一个复合生态系统,依据社会经济规律、生态规律和地学原理,对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研究而对人类自身活动和环境所做的时间和空间的合理安排
环境规划是克服人类经济社会活动和环境保护活动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的科学决策活动环境规划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环境权环境权---公民、法人、国家享有良好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天赋人权---环境享用权采光权和通风权―《民法通则》清洁空气权―《大气污染防治法》清洁水权―《水污染防治法》安宁权―噪声控制观赏权―公园、风景的欣赏达到生理上、精神上满足环境规划的目的是保障天赋人权人赋人权---环境经济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同时又是污染的来源、环境破坏的根源→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
环境规划基本任务是规范人赋人权(对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进行约束、调控)
2环境规划的作用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环境保护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分配排污削减量、约束排污者的行为以最小的投资获取最佳的环境效益是实现环境管理目标的基本依据1
1环境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年计划---国家发改委、各级计委制定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已经实施了十个“五年计划”,2006年开始第十一个五年计划
(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环境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目的促进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变污染控制的末端治理为全过程控制;将污染控制和技术改造结合在一起;确保环保资金的落实1
2环境规划与经济区划经济区划是根据各地域的特点,为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经济,将临近的不同行政区划的几个区域组合在一起,形成具有相似经济成分和共同发展目标的经济区
△我国最大的经济区划: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