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文件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闽人发〔2011〕96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省直、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按照执行
一、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和政策措施,在今年9月1日前出台或完善本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并报省公务员局(流动调配处,随附各设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核准样式)
各有关部门也可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
同时要严格执行《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按照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方案制定、信息发布、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基本环节,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要严把方案制定核准关、报名资格审核关
各省属(含中央在闽)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须报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各市、县、区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须报设区市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准
制定招聘方案要做到周全严密、合法合理、切实可行
设置岗位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我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