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编号: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重要提示请卖方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
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保理银行予以说明
卖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保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负责人:鉴于:⒈卖方已经或将不时向买方(定义见本合同第一条)在国内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以下称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为“交易”),并已经或将不时与买方签订《货物销售合同》、《服务合同》或《租赁合同》(以下称该等合同及其任何补充或修改文件为“《交易合同》”),并由此形成《交易合同》项下对买方的应收账款;⒉卖方愿意将《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银行;⒊保理银行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受让应收账款并向卖方提供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买方信用风险担保等国内保理服务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卖方和保理银行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明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将具有如下含义:“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保理银行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卖方提供保理服务后,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买方信用风险,即买方因发生信用风险而未按《交易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应收账款时,保理银行按本合同约定向卖方保理付款
“保理额度”根据双方的约定,保理额度可以是循环额度、一次性额度或二者的组合
循环额度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时候,卖方可以多次向保理银行转让其对买方的应收账款,但保理银行已受让、买方未支付的各笔应收账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理额度
一次性额度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时候,卖方向保理银行转让的所有应收账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理额度
“保理子额度”是指针对单个买方的保理额度
根据双方的约定,保理子额度可以是循环额度或一次性额度
循环额度是指在保理子额度有效期内任何时候,卖方可以多次向保理银行转让其对该买方的应收账款,但保理银行已受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