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类事项事项编号001事项名称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审批类别批准受理单位烟台市广播电视局办理机构社会管理科联系电话2916554联系地址芝罘区青年路50号许可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山东省电视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许可条件1、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3、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申请材料1、申请书;2、有线电视网络无法通达的证明。许可程序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许可期限符合条件3日内办理在线办理地址备注行政许可类事项事项编号002事项名称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类别批准受理单位烟台市广播电视局办理机构社会管理科联系电话2916554联系地址芝罘区青年路50号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09项、《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许可条件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不能通达的社区,可以申请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申请材料1、申请书(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证明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尚不具备与该社区联网的条件);2、开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及物业管理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3、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技术方案和规章制度;4、具有保障安全传送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所要求的资金、相应场地、必要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文件。许可程序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申请材料一并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许可期限符合条件3日内办理在线办理地址备注行政许可类事项事项编号003事项名称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审核类别审核受理单位烟台市广播电视局办理机构社会管理科联系电话2916554联系地址芝罘区青年路50号许可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山东省电视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许可条件1、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2、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3、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等。申请材料1、申请书;2、接收境外卫星电视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证明文件;企业需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需护照、居住证明等复印件。许可程序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许可期限符合条件3日内办理在线办理地址备注行政许可类事项事项编号004事项名称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核类别审核受理单位烟台市广播电视局办理机构社会管理科联系电话2916554联系地址芝罘区青年路50号许可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许可条件1、符合国家和本辖区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建设发展规划;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4、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5、有必要的场所;6、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1、申请书;2、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以及自办广播业务或电视业务的主要内容;3、人员、资金、场地、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4、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许可程序县级以上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履行受理、审核职责。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许可期限符合条件3日内办理在线办理地址备注行政许可类事项事项编号005事项名称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核类别审核受理单位烟台市广播电视局办理机构社会管理科联系电话2916554联系地址芝罘区青年路50号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