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奖金及奖惩制度奖金管理制度一、员工出勤奖金办法(一)本公司为奖励员工出勤,减少请假,恪遵公司规章,特订定本办法
(二)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20元,每月计分30点(600元)凡本厂员工(包括契约工)在厂工作每出勤1天给予1点
(三)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请假一天扣7点(140元)
请假二天扣14点(280元)
请假三天扣21点(420元)
请假四天扣30~31点(600~620元)(四)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过2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8点(160元)凡请假旷工(包括1小时)或轮休超过2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为3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加给
(五)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1
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20天以上者不予给点
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给的8点只扣1次)
(六)公伤与国内公差出勤奖金照给
(七)旷工:每旷工1天扣10点(4小时以内扣5点,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八)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4小时以内奖金不扣,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九)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情节特殊,其住院期间经取得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1天扣发奖金5点,其余门诊仍按本办法第3条、的规定计扣奖金
)(十)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1
常白班员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10点
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一律请假否则视作旷工
特别休假必须于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包括当天)申请者不准,视作事假论
应休未休的特别休假在年限届满后均按现支日资的1
6倍发给奖金,但中途离职者不予发给
(十一)本办法经核准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