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
/附件2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议题审批表呈报单位会议议题参加人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部门负责人意见市政府应急办意见市政府领导审定注:牵头单位要认真填写此表,并将会议方案附于表后
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泰安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有效防范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泰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09〕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是指对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第3页共8页第2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8页的可能性增大时(社会安全事件还可在发生之后),有关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警报信息的行为
第四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事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信息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第五条预警信息发布的条件和程序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条件是,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社会安全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条件是,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
预警程序:一是发布警报并宣布有关区域进入预警期;二是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三是及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六条预警信息发布主体
宣布有关区域进入和终止预警期由泰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