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模式,切实强化社会监督,有力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诚信自律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操作行为,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省食药监局要求和市食药监局《**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以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手段,以“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督促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升级改造,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直接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原则,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推广单位,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馆为重点推广单位,逐步推广扩大“明厨亮灶”覆盖面;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加入推广“明厨亮灶”工程行列,使更多餐饮服务单位成为“透明厨房、阳光操作”示范单位;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促使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餐饮监管的局领导任副组长、食监三股股长和各基层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明厨亮灶”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四、工作目标(一)力争**年内在全县新、改、扩建学校食堂、加工经营面积超过500㎡餐饮单位和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基本实施“明厨亮灶”
初步确定洪山路为**年度餐饮服务单第1页共3页位“明厨亮灶”创建、推广示范街
(二)力争年内5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实现“明厨亮灶”,其中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旅游景区定点宾馆等明厨亮灶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