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为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共XX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按照“一年示范、二年推广、三年覆盖”的工作总思路和“街道统筹调度、部门监管尽职、社区常态治理、物企优质服务、业主邻里和谐、环境井然有序”的工作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街道统筹调度
对于辖区内物业管理和服务活动,街道是监督和指导管理的责任主体
具体负责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矛盾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等工作
要将街道(社区)工作职责、区直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统一公示在物业客服中心、公示栏处
对于辖区内涉及物业管理和服务等问题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会同相关区直部门处理
二、部门监管尽职
辖区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区直部门,根据物业相关规定和省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的工作职责,做好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和指导工作
对于需要2跨部门联动执法处置的问题,积极配合街道的统筹调度
对于物业活动中涉及人防、安防等安全管理工作由区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管;涉及到电梯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由区市场监督部门负责指导监管;涉及到消防维护、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由区应急(消防)部门负责指导监管;涉及到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由区卫健部门负责指导监管;涉及到物业服务质量、公示规范和一般矛盾处理工作由区住建部门和街道、社区负责指导监管
三、社区常态治理
落实街道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筹备、会议召开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具体指导,配合街道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业主成员、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必要时按规定代行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