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复康医院团队诚信专业优质赤峰市复康医院组织架构图总经理院长财务业务副院长医技副院长行政副院长药械企划营销经营中医内科外科病房手术室彩超室心电X光检验总务办公室外联市场开发收款处药局客服电话咨询网络麻醉科食堂库房行政人资治疗中心医务科护理部《员工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院为明确规定医院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并顾及医院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一、医院---即指赤峰市复康医院;二、经营管理者---指医院主管级以上人员;三、员工---每位与医院发生工作关系的入职人员
四、部门主管---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机关后勤职能部门负责人;五、科室负责人---医疗科室、医技科室、门诊(护理)、护士站、治疗中心、手术室、机关后勤职能部门负责人;六、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员工手册》内规定,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七、职务行为---指以医院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八、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工资的构成是由基础工资、奖励工资、绩效工资的合计;九、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医院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十、奖励---对在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物质或精神鼓励;十一、胸卡---员工身份之证明卡;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医院规定应给的假期;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外出办理公务;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赤峰市以外地区者
第三条一般规定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医院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二、员工对于科室负责人指定有利于医院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中所规定的,其负责人应对其采取适当性之惩罚;四、经营管理者为医院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聘用第四条本医院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