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综合执法大行动工作方案为严厉打击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市海洋开发和渔业生产正常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持渔业安全生产平稳态势,确保伏季休渔制度落实,市局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行动
行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与渔业资源,实施海洋与渔业经济强市战略为宗旨,通过强化执法管理,规范用海和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我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尽早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作贡献
二、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执法大行动指挥部,负责全市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指挥部成员如下:三、行动安排(一)行动时间执法大行动从方案下发之日开始,至2014年9月30日结束,为期3个月
(二)执法范围全市管辖的海域、海岛和内陆水域、水产养殖场所和水生野生动物养殖与经营场所
(三)执法内容1、海洋行政执法(1)海域使用工作重点
查处未经批准围填海、超面积围填海,非法围占海滩、非法建设旅游设施,海上非法餐厅,非法养殖,非法定置网等行为
(2)海洋环保工作重点
查处不按《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要求施工,无证倾废,不按倾废许可证指定海域倾废,不按要求记录倾废情况,无证采砂,超范围采砂等行为
(3)海岛使用工作重点
查处未经批准开发利用海岛或破坏海岛生态环第1页共3页境的行为,包括开岛填海、在海岛上修建构筑物、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旅游等行为
2、渔业行政执法(1)渔业捕捞和渔业资源保护执法工作重点
查处电、炸、毒鱼,无证捕捞、违反伏季休渔规定、擅自更改作业类型特别是使用套牌船、“三无”船舶作业、底拖网线内作业等非法捕捞行为;清理整治地拖网、迷魂网、定置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2)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重点
检查养殖场和苗种场是否规范填写《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