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和考核细则(草稿)编制: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指挥部2006年10月16日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和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搞好现场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按期顺利投产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01日实施)2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02月01日实施)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部分2002年12月01日实施)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7
《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规程》(JGJ31-20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9
《青海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建设管理大纲》第三条本细则适用范围: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全员安全意识
第五条各施工单位进施工现场后,必须建立安全保卫管理机构,建立本单位安全保卫三级管理网络,并将本单位安全保卫管理机构及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书面上报项目指挥部安全保卫组
第六条国家对建筑施工相关人员实行资质管理
各施工单位应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安全保卫组审查、备案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编写施工安全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