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1988制定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贯彻和体现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公开监督的原则,以及管人与管事既紧密结合又合理制约的原则,从我国干部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力求于法周严,于事简便,使干部考核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适应干部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考核目的了解干部的年度工作情况,对干部作出阶段性评价,激励、监督干部忠于职守,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并在干群间起到沟通作用
二、考核对象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县(市、区)长、副县(市、区)长
三、考核形式实行由上级领导机关负责,同级党的全体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与的考核制
四、考核内容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绩,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情况和实绩
五、考核时间一般在年末或年初进行
必要时也可安排在本年度召开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之前进行
六、考核工作机构的设置及职责1.地(市、州、盟)设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由地(市、州、盟)委书记或副书记、市(州、盟)人大主任或副主任、专员(市长、州长、盟长)或副专员(副市长、副州长、副盟长)、地(市、州、盟)委组织部长、地(市、州、盟)纪委书记及地(市、州、盟)的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计划,拟定考核标准,监督考核程序,协调考核工作,向所属各县(市、区)派出考核工作组,审核考核结果,接受申诉
2.地(市、州、盟)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作为考核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3.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考核
4.考核中,可吸收县(市、区)委组织部做部分具体工作
七、考核工作程序1.准备
通知被考核者准备个人述职提纲,填写《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
由专业部门填写该县(市、区)《社会经济文化主要指标实现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