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机构职能◆名称:富源县环境保护局◆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富源县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对重大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审查城镇建设规划的环境保护内容;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及辖区内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及受理和查处环境保护违法案件,对县域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县域内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统一监督管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全县自然保护区,拟定全县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点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及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治理制度及编制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公布县城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依法执行排污收费制度,负责全县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并对项目实施“三同进”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污染治理资质认证工作,参与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环境统计、信息工作,贯彻执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