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疫情防控阶段性实施方案一、制定依据2月17日,按照县撤销劝返点的要求开始,实施严防输入、严肃管控防控策略
具体要求是:重点加强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落实和预防知识的科普宣传,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暂停群体性聚集活动
对进出低风险区人员实行单向体温检测,域内人员点对点前往其他区域务工,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无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可上岗
继续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防疫、消毒通风等工作
做好防疫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工作
保持正常的市场供应、监管和社会秩序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确保经济社会高质量运行
二、适用时间我县风险等级变化或疫情结束自动终止执行
三、防控措施1
保持公路运输畅通
撤销各村、社区劝返点
继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力量,对国外、省外、省内来长(返长)人员进行统计,并及时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推送,由各村、社区、管委会及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管控责任
加强来长(返长)人员管控
乘坐客运班线的入镇人员到站后由客运主管部门负责进行体温检测
乘坐其他车辆(私家车、出租车等)的入境人员,由所在单位和村、社区、管委会负责体温检测;入住旅店、政府招待所的由经营业主及单位负责体温检测;入住家庭的由亲友或本人负责体温检测
发现体温异常的要向居住地村、社区和卫生院报告,及时落实就医和管控措施
体温正常的,市内来长(返长)人员不实行强制隔离,地区外、省外来长(返长)人员必须隔离不少于14天
国外来长(返长)、黑龙江来长(返长)人员必须到制定县城宾馆隔离不少于14天,所有来长(返长)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村、社区登记
对于不配合工作、不主动登记的,一经发现,将对有关人员(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实行地区外外来长(返长)人员隔离制度
地区外来长(返长)人员在本地有固定居所且居所能够满足单独隔离条件的,必须居家隔离不少于14天,由所在村、社区负责落实居家第1页共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