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蛟河市煤炭管理局2011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报批的请示市政府: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1年煤矿安全监察计划执法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1〕5号)精神,经市煤炭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了《蛟河市煤炭局2011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上报市政府审查批准
附件:蛟河市煤炭管理局2011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蛟河市煤炭管理局2011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为强化煤矿安全监管,规范煤矿安全依法行为,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执法工作效能,促进煤矿安全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国家、省有关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煤矿安全工作实际,编制2011年蛟河市煤炭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原则1、强化自身队伍,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通过强化监管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安全监管;通过强化自身队伍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排查、整治煤矿重大隐患
2、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能,严肃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
3、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的可操作性
4、坚持计划监管,定期考核
全局统筹安排,优化监管力量,细化监管任务,严格组织实施执法工作计划
二、监管执法工作日的确定截止2010年底,全市现有矿井11处,其中:生产矿井10处(其中进行技术改造矿井3处),资源整合建设矿井1处
目前能直接从事煤矿执法监管工作人员6人
(一)总监管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监管员数量=249×6=1494个工作日说明: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1=249日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②双休日=52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