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化工生产业整理方案为仔细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化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环保形势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经讨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化工生产企业清理整顿,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整治范围全市现有化工生产企业66家,其中园区内企业15家、搬迁企业2家,园区外企业49家
二、整治方案(一)保留企业34家1、园区内保留企业15家
对手续齐全、无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7家企业,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发觉问题立即停产整改;对手续不齐全、排污不达标、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的8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改,安全环保限期达标,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实施关闭
2、园区外化工控制点企业4家
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督促企业限期完善相关手续,发觉问题立即停产整改
3、市化治办同意不列入化工整治范畴的化工企业15家
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督促企业限期完善相关手续,发觉问题立即停产整改
(二)停建搬迁企业2家爱特恩()化工有限公司(原东龙公司化工搬迁项目)、绿源化工公司2家搬迁企业,实施停建,待项目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后确定
(三)关闭企业30家上一轮化工企业清理整顿已关闭、目前非法违法生产的化工企业7家,上一轮化工企业清理整顿列入搬迁(关闭)的化工企业20家,镇(区)上报新增化工企业3家,全部实施关闭
第1页共3页三、工作步骤整个化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全面停产阶段(7月19日—7月26日)
各有关镇(区)根据整治方案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化工企业全面实施停产停建
2、完善整治阶段(7月27—8月31日)
各有关镇(区)对保留企业中停产整改的,要督促企业限期完善相关手续,完善环保安全措施;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实施关闭
对取缔关闭的,要督促企业拆除生产设备,确保彻底关闭到位
3、督查验收阶段(7月19日—8月31日)
市成立督查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