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处工作守册第一章业务案件分类及管理程序一、业务案件分类业务案件共分四类:1.城市规划编制年度计划项目类;2.领导交办规划编制项目类;3.呈办、审查业务案件类;4.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案件类
(二)案件分发规定内勤收到案件后,应在当天呈处领导阅示,交给经办人
其中收首案件和急件应在当天分发到经办人,并将案件分发情况及时反馈内勤组登记
二、各业务案件管理程序1.城市规划编制年度计划项目管理依据、程序和时限(1)办案依据《城市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规,城市规划编制年度计划以及已批准上层次城市规划等
(2)管理程序国内(际)咨询直接委托(3)办案时限初审、终审、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批、批准实施等各阶段,自我局受理申请报告及成果起40个工作日内
2.领导交办规划编制项目管理程序下达规划编制任务组织评审选择一家单位深化方案组织初审组织审查组织终审上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实施筹备市城市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议深化完善方案深化完善方案受理申请初审报告及成果受理申请终审报告及成果受理申请报告及成果委托编研中心组织或直接组织(1)办案依据《城市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规,已批准上层次城市规划以及领导交办的有关文件等
(2)管理程序国内(际)咨询直接委托(3)办案时限初审、终审、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批、批准实施等各阶段,自我局受理申请报告及成果起40个工作日内
领导交办有关文件纪录申请规划经费下达规划编制任务组织评审选择一家单位深化方案组织审查组织初审组织终审上报市政府审定筹备城市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批批准实施深化完善方案深化完善方案委托编研中心组织或直接组织受理申请终审报告及成果受理申请初审报告及成果受理申请报告及成果3.呈办、审查类业务案件呈办审查类业务案件包括:呈办村庄规划和规划发展区以外的村镇、特定管理区、花都、番禺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县级市在广州市城市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