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一、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一)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扎实有序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
坚持全面查纠与重点查纠相结合,坚持经营者查纠与管理者查纠相统一,坚持上下整体联动,个人和单位联动,坚持自查自纠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自查自纠的主要目标
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达到“五个目标”,即:一是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规范;二是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三是发现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使建设领域的建法违纪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和好转;四是针对日常工作和体制机制及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五是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队伍健康成长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一)自查自纠起始时间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是对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对自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追溯处理
(二)重点部位
按照《**盟建设局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具体工作方案》(兴建办发〔2006〕45号)文件要求,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交易、建设市场监管三大部位
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主要发生在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以及追加投资等环节上;房地产开发交易主要发生在开发预售、房屋拆迁、评估测绘等环节上;建设市场监管主要发生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批、工程招标投标和行第1页共16页业监管等环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