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精神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加快农村危房和茅草房改造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为原则,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每年建成一批贫困户安居工程。(二)目标任务全镇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在2009年已完成了省级贫困村的示范改造户**户,计划在2011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2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3、2014和2015年分别改造**户、**户和**户。(三)基本原则1.保安全、低标准原则。以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为核心。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特困户,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贫困户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3.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就地就近改造原则。4.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不搞千篇一律。第1页共5页5.公开、公平原则。危房改造户在村显眼处予以公示,方便群众监督。二、推进要求(一)农村危房户1.农村危房。农村危房按有关规定鉴定。2.农村危房户。农村危房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3.农村危房户认定。认定为农村危房户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二)危房改造方式1.新建。也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后,安排住房困难群众居住;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可在镇敬老院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解决。2.改建或修缮原住房。3.新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三)危房改造要求1.农房设计。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并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2.建筑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下。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3.质量标准。农村危房改造,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实用、经济”。对新建和改建住房第2页共5页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修缮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四)申请审批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2.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