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市场依法执业监督检查方案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就医者的健康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市场依法执业监督检查,现就检查方案安排如下:一、检查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关卫生单位
二、检查时间2015年4月13日——6月30日
三、检查内容(一)日常监督管理方面1、传染病防治管理情况:(1)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内科、儿科、检验科等科室的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及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疫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运行情况;(3)疫情信息监测与分析情况;(4)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及预检分诊工作开展情况;(5)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监测情况;(6)传染病收治规范情况;(7)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2、放射卫生管理情况:(1)《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及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放射诊疗设备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情况;(3)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及工作人员和患者防护情况;(4)辐射警示标志设置、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5)放射卫生档案建立情况;第1页共3页(6)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开展情况
3、采供血及临床用血安全方面的情况:(1)检查采供血机构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2)从业人员是否依照要求取得相应资格并注册;(3)对献血者、供血浆者的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是否依照规定执行,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检查人员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是否使用有资质的采供血机构供应的血液
4、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专职人员及培训情况;(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