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所需全部材料发展党员必须具备的材料一、发展新党员具备的材料1
本人入党申请书;2
入党志愿书(要贴照片);3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要填实填完)4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的原始记录材料;(支部要盖章)5
发展对象针求群众意见座谈原始记录材料;(支部要盖章)6
团组织推优表(28岁以下,包括28岁);7
本人的配偶及双方父母的政审材料;(双方父母亲、配偶共5人)8
本人社会关系的政审材料;(3—5人)9
公示材料和公示上报的表格;10
支部对入党者离婚情况向上级党组织作负责说明的材料;(同时上交离婚判决书复印件)11
四个季度的思想总结汇报材料;(必须有4篇)12
以文件形式出的支部大会决议;(写清应到实到同意人数,支部要盖章)13
培训考试成绩单(及格以上);14
发展新党员审阅登记表;(要签字或盖章)15
发展新党员报审情况表;(由上级党组织政工干部和组织委员填);二、预备党员转正具备的材料:(除以上15个材料上交外,还要上交以下材料)1
本人转正申请;2
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要填实填完)3
四个季度的思想总结汇报材料;(必须有4篇);4
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原始记录;(支部要盖章)5
群众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座谈原始记录;(支部要盖第1页共2页章)6
公示材料和公示上报的表格;7
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决议;(应到实到同意人数,支部要盖章)8
预备党员转正审阅登记表;(要签字或盖章)9
预备党员转正报审情况表;(由上级党组织政工干部或组织委员填);三、要求:1
支部大会讨论时间到上报组织部时间,如超过2个月,支部必须交延时上交原因说明材料(党组织要盖章);如超过3个月,材料必须退回支部重新复议或讨论;如超过6个月,支部重新办理入党材料;2
召开支部大会的条件,必须达到本支部应到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才能开会;3
赞成人数要超过应到会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