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招聘名额68名,具体岗位见公招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具有附表规定的户籍,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和处罚;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职(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公招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组织实施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09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丰都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就业局)
3、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汽车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系在职人员的同时还要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010年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写明学历、专业)、学习成绩复印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报考者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并签字后,到指定地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