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监局食品安全法宣传方案《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2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活动
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各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明确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明确消费者、媒体、消费者组织、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他个人、单位等在食品安全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让全社会知晓食品安全法、了解食品安全法,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程,要指定负责部门和人员,组织协调本地、本部门宣传贯彻工作的开展,按照市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和措施
加强监督检查,做到领导负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三、宣传内容食品安全法是我国一部关于食品安全的综合性重要法律,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食品安全法分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十章,共104条
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第1页共7页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多项制度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