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为切实开展好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委法建办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年“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开委法建办〔20**〕15号)xx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开教办〔20**〕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二、活动时间20**年12月1日—3日三、活动内容1、由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牵头,校安稳办、少先队大队部、后勤协助制定方案;2、校安稳办、少先队大队部负责出一期法制教育专刊、一期广播、一幅标语、一期黑板报、各班出一期手抄报(3-6年级);3、由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稳办、校保安队在3日下午举办一次法制教育宣传教育活动,场地布置由后勤负责
四、具体要求1
高度重视,认真开展
我校高度重视“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成立了以分管副校长陈克龙为组长,我校安稳办主任周邦科、校警李继民、校保安队队长关小洪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安全委员为成员的“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
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利用这次活动有效推动我校依法治教、依法执教、依法治校工作开展
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仅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这一主题,利用专刊、黑板报、手抄报、红领巾广播站、校园网、标语、专题讲座等,有针对性、多形式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及学生学法、守法、用第1页共2页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加强反馈,及时总结
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要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及时上报至xx县教育城域网校园动态栏目,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教育氛围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我校要以开展本次活动为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