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精准教育培训学校资料二零一零年十二月目录一、学校章程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章程三、学校发展规划四、学校管理示意图五、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七、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八、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九、学校教师培训制度十、学校校长职责十一、教学常规要求十二、学生常规要求十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四、教师、职员聘任合同书十五、其他工作人员劳动合同书太原精准教育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太原精准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校地址在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96号华康11层
第二条学校由自然法人薛红申请举办的,经太原市教育局审批成立的民办教育机构
招收学员为青少年和成人
办学规模为10个教学班(组);办学形式为业余面授
同时也可针对部分学生家长进行培训
第三条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提高学生素质,着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需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以学校为基础,以教师为关键以学生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
针对个别学生,采取小班教学,一对一辅导的形式
学校接受审批部门及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和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学校理事会由举办者薛红,出资人薛红、教职工代表等五人组成,理事长由举办者薛红担任,理事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学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的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薛红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也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理事会讨论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