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中心内部考核方案为扎实做好中心2010年度的内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目的和原则(一)考核目的近年来,省、市都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综合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更加细化,考核工作也更加严格,对我中心的综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做好与上级考核工作的衔接,促进工作上水平,进一步加大今年的内部考核
(二)考核原则(1)全面考核的原则
按照中心年初计划、2010年工作重点以及中心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确定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考核,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
(2)实事求是的原则
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部进行量化,通过考核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实绩
(3)上下结合的原则
市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分别对各科室、县区管理部进行集中考核打分
(4)实行集中考核和专业考核相结合,以集中考核为主的原则
集中进行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各项硬指标和软环境建设的有关资料进行集中查看和核实
二、考核范围各科室、县区管理部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为保证市中心和各县区考核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以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水平为主要内容,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如下:(一)公积金管理情况(25%)
由公积金管理科参照《关于印发〈2010年业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东公积﹝2010﹞24号)的考核标准计算分值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25%)
由贷款科参照《关于印发〈2010年业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东公积第1页共3页﹝2010﹞24号)的考核标准计算分值
(三)会计核算管理情况(25%)
由计划会计科制定公积金会计核算方面的详细考核内容、标准和分值
(四)综合规范管理情况(20%)
由办公室制定综合规范管理方面的详细考核内容、标准和分值
主要包括机关党建、综治安全、文明主题实践活动、转方式调结构大讨论活动、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