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确保全区江河和水库水域的航运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在全区集中开展水上交通、河道采砂、水上餐饮、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人本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安全生产法》、《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规范水上交通安全、河道采砂和保持水域清洁,促进我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为“四化两型”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水上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水上非法运营、河道违法采砂、水上餐饮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行为;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和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实现水上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河道采砂行为更趋规范,江河污染减少,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2012年11月10日-11月30日)1
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相关街道及部门要随即召开会议,层层发动,迅速落实省、市、区会议精神
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水运企业、采砂企业、水上餐饮经营场所和水上非法运营、河道私挖滥采、水上餐饮非法经营和违法排污状况以及重要河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建立台账,作为综合整治行动的依据
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25第1页共4页日)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前期摸排台账中的问题与隐患逐一进行整治,责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的水运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