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生猪宰杀和肉品管治方案为加强屠宰管理工作,建立正常有序的生猪屠宰秩序,有效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确保市场食肉安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和肉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区生猪屠宰管理和肉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二、整治目标通过开展整治行动,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做到环境卫生清洁卫生,检疫检验严格,屠宰设施完善,经营管理合法规范;执法监管有力,市场秩序稳定,出场肉品质量得到保证,XX县区私屠滥宰得到有效遏制,市场供应肉品定点屠宰率达100%以上
集中力量对市场销售的非法肉品定点屠宰场、城乡结合部的私宰窝点及其他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要进行集中整治
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100%
不能以罚代管,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严惩,对阻碍行政执法检查、暴力抗法的,要加大打击力度,杜绝私屠滥宰行为,专项行动每月至少开展3次
三、工作安排及职责(一)工作安排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分市场整治、私宰点整治和餐饮业整治组
1、市场整治组(19人):由区工商分局牵头,主要负责对猪肉市场的监管
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生猪屠宰企业进货并签订协议,实行“场厂挂钩”、“协议准入”、“强制退出”等制度,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禁其他渠道猪肉进入市场,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保证猪肉质量;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第1页共4页品的,要立即退市,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监管,规范肉品经营行为
督促经营者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自检、质量承诺、索证索票、市场开办者责任等制度,实行可追溯监管
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