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风光带建设工作方案一、责任分工(一)县委农工部、新村办
负责组织编制高速生态风光带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新农村建设、村庄环境整治、新农村绿化工作
(二)县发改委
负责将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重点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项目建设,并开展环境经济、生态补偿等政策研究,起草制定相关激励政策
(三)县财政局
负责筹措并设立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专项资金,配合各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项目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县农业局
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速沿线农业污染源治理,发展生态有机农业
(五)县林业局
负责编制本部门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封山育林、补植补造、植树造林等措施营造秀美的森林生态景观,促进高速沿线林业产业发展升级,积极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加强沿线森林资源和林地保护
(六)县水务局
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高速沿线有关乡镇场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水源地保护工作,监测水库的水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推进河流和水库的生态化整治
(七)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负责将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有关项目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高速沿线农田林网建设,为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
(八)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编制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专项规划,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进行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督促检查高速沿线矿山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保障高速生态风光带的项目建设用地
(九)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科学规划区域内交通设施布局,对高速沿线乡村道路进行第1页共4页提升改造,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为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提供交通保障
(十)县公路分局
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高速沿线公路网格的美化、绿化
(十一)县城建局
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