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制度不断结构性调整以适应时代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了重大的变革与影响。有鉴于其对当前社会经济和人们生活现状产生的重大影响,学者们均将其视为研究的重点方向。近两年来,国内学者围绕营改增的背景、意义、效应等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笔者登录中国知网“进行文献检索后发现,目前学者在研究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税负的影”“响中主要采取的研究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通过对某一家企业营改”增前后的税收对比分析营改增对本单位税负的影响(丁国卫,2012);也有通过理论分析、数据假设等方法来阐述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影响(梁洁,2013)。不论是学者的研究还是相关部门就试点情况向各界作出的汇报交流等得出的结论都是统一的。“”营改增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全面减轻,一般纳税人税负有增有减,但是从试点税负月度变化情况看,税负增幅保持持续下降趋势,“”呈现出前高后低、逐月下降、渐趋平稳的特征。针对营改增给小规模纳税人带来利益的原因,彭杏,黄姗姗等(2013)提出原因主要有“”二:其一,小规模纳税人计税基础降低。营改增试点后小规模纳税人承担的税率仍为3%,但因增值税为价外税,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含税收入/(1+0.03)*3%,故小规模纳税人承担的税负较营改增试点前减轻。其二,延续性优惠政策。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1。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税负有高有低,针对税负增加的原因:彭杏,黄姗姗等(2013)提出,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税率达到11%,即使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也难以达到8%这样一个抵税比例,因而税率上升是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交通运输行业存量固定资产多,新购设备有限,当前可抵扣进项税收较少,加之试点初期企业对增值税的不熟悉,应抵未抵,也是导致试点初期税负加重的原因。吴惠婷(2012)则指出,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目也是影响税改以后企业负担的关键指标,可抵扣项目占成本的比例较低,获得的增值税抵扣的利好并不足以弥补因为提高增值税税率额外增加的税负,导致税负加重。还有一些可抵扣的项目,因试点范围较窄,发生在非试点地区和非试点行业的费用无法抵扣,或者抵扣成本支出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例如车船运输途中发生的维修费,维修单位多是小微企业或个体户,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针对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税负有所增加的情况,财税部门高度重视,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出台财政扶持政策等,此外,财税部门还不断细化完善相关政策。作为税改后税负加重的企业本身,也应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将企业的纳税风险降到最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1力。丁国卫(2012)在对两种模式下某企业试点前后税收变化做出分析后,提出企业应对收入部分内部进行合理的筹划,可以考虑将不属于本企业的收入合理进行拆分,减少企业增值税计税收入。吴晨光(2013)指出,一个快速增长中的运输企业增值税税负不会较原营业税增加,甚至有减少的可能,企业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来增加进项税抵扣。他还提出,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一般纳税人客户凭此可按运输服务费价税合计7%抵扣销项税,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黄翠玲(2012)提出,企业应该强化进项税票的管理,尽力取得发票,以达到合理避税。企业还应该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对交通运输业的理解和支持。“”结合已有的研究文献来看,由现实角度审视,营改增方案是为了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及与其他行业税负上的联系,改善我国的税收体系。但是税改对每个企业的影响可能会不一样,有些企业税负会降低,有些则会增加,所以还需按照企业的具体经营内容来看。本文认为,研究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税负的影响,并不单单只是对比试点前后的税收变化,而是应该研究影响税收变化的原因,针对纳税风险作出相应的对策,使得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合理的纳税筹划,以适应税改的要求2。有鉴于此,本文以北京市的出租车行业为例,分析了在营改增背景下不同类别的出租车企业负税发生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