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篇第一篇根据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统法发〔2010〕43号)的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局统计执法大检查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检查目的通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认真查找和梳理我局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在全局系统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增强全体人员统计法制观念,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切实提高环境统计能力、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及环境统计公信力。二、检查内容(一)《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以环境统计季报、年报工作为重点,围绕环境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着重检查各单位是否及时上报统计数据,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是否违法公布统计资料,是否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以及是否及时按要求公开统计数据等问题。对环境统计调查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环境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二)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重点检查各单位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重视情况,是否确定承担环境统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环境统计工作机制是否正常,环境统计工作制度是否完善,环境统计资料台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等问题。三、步骤安排(一)动员阶段(6月25日前)按照通知要求,成立市环保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大检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全面贯彻这次执法大检查的内容和具体工作部署,使全局上下充分认第1页共5页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市环保网公告大检查有关事项,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广泛宣传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二)自查阶段(7月上旬前)各单位要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的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查找本单位环境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市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信息中心)做好各单位自查情况的搜集、汇总和督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7月15日前上报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不认真的单位,要责令重新自查。(三)迎检阶段(7—8月)各单位针对自查中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围绕数据质量,对重点调查对象(国控重点企业)进行抽查。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切实做好环境统计年报及污染物减排等重点指标的迎检准备。(四)总结阶段(9月)认真做好大检查总结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纠正、整改,对统计违法人员要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决不姑息。按照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要求,9月10日前及时上报总结材料。四、具体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认真开展自查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3、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指导督查,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4、加强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大检查举报受理、信息公开等工作。第二篇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着力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化解矛盾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上海世博会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我局根据庆信联第2页共5页[2010]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局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集中处理一批环保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环保工作。一、目标任务通过大接访,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自觉维护环境信访秩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集中解决一批容易引发环境信访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环境信访矛盾纠纷、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事项,力争实现“三降一提高”(环境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非正常上访下降,息诉停访率提高)二、接访内容1、投诉反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环境权益的事项;2、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3、对市环保局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提出的批评、建议。三、方法步骤1、公告。我局将在市环保局网站公布本次接访活动方案及其相关事项;2、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