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报告5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之规定,我局成立审计组,自2009年2月26日至3月12日对XX县区残疾人联合会2008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XX县区残疾人联合会,隶属于XX县区委,于1989年成立,为全额拨款的直属残疾人事业团体,2008年底在职职工10人
内设三个科室:办公室、审传文体科、组织联络科
下设两个事业单位: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残疾人福利企业公司
2008年度,XX县区残疾人联合会收入总计6,304,889
55元,其中:财政拨入经费1,244,039
70元,财政拨入残保金5,060,849
事业支出总计6,304,889
当年收支平衡
二、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2009年2月10日,XX县区残疾人联合会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承诺,并对其负责
三、审计实施的基本情况2本次审计,我们采取抽查与重点详查相结合的方法,对XX县区残疾人联合会200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
本次审计得到了XX县区残疾人联合会领导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
四、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表明
XX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账务处理基本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要求,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有关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在财务收支方面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
五、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1页共2页1、发放奖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08年10月,发放奥运安保奖52,334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